共同借款與連帶保證差在哪?法律責任、催收流程與風險一次釐清

朋友開店缺啟動資金,熱血邀你一起辦貸款;表哥買車刷爆額度,說「只要幫我簽個保人就好」。兩張紙上都寫你的名字,但落款性質天差地遠!一個是共同借款人,另一個是連帶保證人。差別在哪?簡單說:共同借款把你拉進債務本金,連帶保證把你綁在追償流程。今天Yes97 就用故事拆解情境,再用法律條文與催收流程對照,讓你更清楚了解其差異與風險,簽字之前先幫自己把風險算清。

兩種場景,兩種風險

場景 A:共同借款
雅婷與大學同學合開飲料店,各拿 50 萬,銀行批 100 萬「共同借款」。一年後同學想退出,店面轉讓失敗,貸款剩 80 萬。雅婷得付全額月供,因為合約上她是債務「共同人」,本金就像兩人合夥炒的菜,誰留下誰買單。

場景 B:連帶保證
志明替堂哥買車簽了連帶保證。堂哥失業繳不出款,金融公司直接跳過堂哥,把 28 萬餘額全開催收給志明。志明納悶:車在堂哥手上,為何帳單寄我?

故事的共同點:名字都在契約上。不同點:責任觸發的順序與範圍。

民法條文定位:誰在本金裡?誰在追回名單?

差異共同借款連帶保證
法律依據民法 § 272「連帶債務」民法 § 739「連帶保證」
責任範圍本金 + 利息 + 費用,與債務人同一順位在主債務人遲繳時,債權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請求全額
求償順序任何一位共同人皆可被請求全額,清償後再向其他人追償保證人無「先訴抗辯權」,可被直接求償,之後才能向債務人追償
信用報告註記列帳戶共有人,還款紀錄同步計算除非被催收而未清償,否則平常不顯示帳戶;一旦代償,聯徵立即出現遲繳紀錄

Yes97快速畫重點:共同借款 = 共同下廚房煮飯,食材全算自己份;連帶保證=別人煮飯你墊錢,事後才能跟對方討回。

銀行怎麼決定找誰還錢?

  1. 共同借款 只要其中一人逾期,系統自動把帳戶標為「遲繳」。催收簡訊、電話同時發給所有共同人,任何一人繳清就算整筆恢復正常。
  2. 連帶保證 主債務人逾期後 7–10 日,保證人收到提醒;30 日未補繳即轉催收。金融機構可直接向保證人啟動法律程序(扣薪、查封)。

差異關鍵:共同借款從 Day 1 就排在第一順位;連帶保證通常到 Day 30 才浮出水面,但那時金額已含違約金與催收費用。

利息與費用分擔:帳算得到,情算不到

  • 共同借款人:合同生效當下應自行簽訂「內部分擔協議」。若未事先白紙黑字,代償後靠訴訟追償,成本高且時間長。
  • 保證人:民法 § 741 規定,保證人代償後即取得債權人地位,可向主債務人請求。但現實常遇到主債務人資不抵債,討不回來。

常見誤區與風險地雷

  1. 「只要共同借款,利率比較低」 銀行確實給共有人較高額度,但利率評分取決於最弱那位的信用。
  2. 「連帶保證只是掛名」 催收部門從不看誰掛名,能追得到、資產好執行,就先追誰。
  3. 「事後補開切結書就安全」 連帶保證在法律層級>切結書;真正防禦是簽署前就談清還款計畫與擔保品。

簽字前先確認細節自保

  1. 確認收支比例:共有人要能平均負擔;若收入差距過大,建議改連帶保證+擔保品。
  2. 加註「最長保證期間」:民法允許保證有效期約定;寫明三年或本金清償即失效。
  3. 要求「共同保管」借款文件:電子檔與紙本都要存;未來追償才有證據。

共同借款與連帶保證雖然都是名字寫在同一張紙,但代價卻截然不同。一個是把自己寫進本金,一個是把自己寫在保險槓。共同借款與連帶保證,沒有誰一定較好,只有誰較符合你與對方的現金流現實。先算條文責任,再談人情義氣,才是成年人的簽字守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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